2.1 逐字翻譯(word-for-word)或逐義翻譯(sense-for-sense)?

 

 

直到20世紀後半,西方的翻譯理論似乎停滯在George Steiner所謂「無結果的」(sterile)「逐字」、「逐義」、「照實」翻譯的三方辯論(triad of literal, free and faithful)當中。關於逐字(word-for-word/literal)和逐義翻譯(sense-for-sense/free)的區別可追溯回西元前1世紀西塞羅(Cicero)和西元四世紀晚期耶柔米(St Jerome)的論點。西塞羅與耶柔米的論點構成了幾世紀以來翻譯相關的著作基礎。

 

西塞羅在De optimo genere oratorum中概述他的翻譯方法,介紹他為系列演講Attic orators Aeschines and Demosthenes的翻譯:

 

我並不是以逐譯(interpretor)的態度翻譯這些演講,而是以演說(orator)的態度來翻譯,保有演說時的概念與形式、或是他人所謂思想的「形態」,符合我們使用的語言。翻譯時,我並未執著於逐字的翻譯,而是保留原文大致的風格和語言的力量。

 

第一行的所謂的「逐譯」即按照字面的逐字翻譯(word-for-word),而所謂「演說」,則為試圖感動聽眾的翻譯方式。羅馬時代,由於羅馬人會對照著原希臘文本閱讀翻譯文本,所以當時的逐字翻譯即以拉丁語中在文法上最接近原語的對等單位(在當時一定是希臘語)替代每一個原用語。

 

除了西塞羅貶低逐字翻譯,賀拉斯的作品《詩藝》(Ars Poetica)中,也有段短小而出名的段落,強調了翻譯的目標是提供具有美感、令人愉悅、富有創意的譯文文本。西塞羅與賀拉斯的論點影響了接續的幾世紀,最著名的譯者-耶柔米引述西塞羅頗具權威的翻譯方法,為他所翻譯的拉丁版基督教聖經(the Christian Bible)提出合理的解釋,這本聖經譯本是由羅馬主教達馬蘇(Damasus)委任。後來,耶柔米重新修訂他早期翻譯的拉丁譯本-新約全書(the New Testment),即著名的拉丁文聖經(the Latin Vulgate)。至於舊約全書,耶柔米決定重新研讀希伯來文的版本,這決定和主張70士編譯的希臘文聖經(the Greek Septuagint)具有神聖靈感的想法相衝突。耶柔米在西元395年,在寫給友人參議員Pammachius的書信De optimo genere interpretandi中闡述他的翻譯策略,這或許是紀錄翻譯過程最著名的陳述。耶柔米反駁了批評他翻譯「錯誤」的言論:

 

我不僅承認且自在地公布:除了連句法也隱含深義的聖經翻譯(the Holy Scripture)之外,我是逐義而非逐字翻譯希臘文。

 

雖然有些學者(例如:Lambert)主張那些關於翻譯論點的術語被誤譯了,但當人們談及逐字(literal/word-for-word)或逐義(free/ sense-for-sense)翻譯,仍時常引用耶柔米的陳述。耶柔米抵制逐字的翻譯方法,因為逐步按照原語文本的形式來翻譯,會產出拗口的翻譯,掩蓋原語的意義;另一方面,逐義的翻譯方式,得以翻譯出原語文本的意義和脈絡。逐字翻譯與逐義翻譯的辯論於此展開、直至今日。為了闡明譯文文本掌管了原語文本意義的觀點,耶柔米以軍事意象來形容此觀點:原語文本被譯出語文本入侵,然後被征服者俘虜。然而,有趣的是,如果著作被視為修改了聖經的涵義,便會背負異教的罪名,因此在耶柔米的抗辯中,他也強調聖經的意義和句法帶有特殊的「深意」(mystery)

 

耶柔米的陳述時常被用來釐清逐字翻譯和逐義翻譯兩方的論點,同樣的議論也在其他歷史悠久的翻譯傳統中出現,例如中國和阿拉伯世界。HungPollard使用相似的詞語討論中國翻譯梵語佛經的歷史(例如:yiyi-意義),顯示受到了現代西方翻譯術語學的影響。而議論的重點和西塞羅與耶柔米的理論也類似,也提及了美學與風格方面的考量,非文學類的譯文文本和文學類的原文文本被視為不同的著作,成為了早期文類的區別。另外有些議題,例如音譯方面,則是關於將語音類的外語元素與名稱翻譯成非語音類的語言(中文)。

 

有關翻譯策略的選擇,最具影響力的人可說是宗教領袖道安,他在西元四世紀時,曾指導過大量的佛經翻譯。他認為翻譯佛經的譯者所面臨的最大問題是,要以自遊且經過修飾的方式來翻譯佛經,以符合中國大眾的閱讀習慣;還是要忠於原文,照字面翻譯,但是會造成譯文不通順,令人難以理解。道安曾試圖想要規定翻譯新文本的策略,他在《波若經(prajnaparamita)》譯本中提出五個翻譯變動情形式可以被接受的(梵文句法的彈性、增加原文的文學性、刪除重覆的論述、簡介或摘要內容),以及翻譯時必須特別注意的三個地方(直接傳達給新讀者的訊息、原文的神聖性、原文的特殊地位)

 

最近幾年有越來越多西方人對中國文化及翻譯作品感興趣。自西元一世紀至八世紀,有相當多關於佛經的參考資料,黃依娃(Eva Hung)指出其中有某些問題存在,例如「原文」和「源語」的概念,因為這些經文原本都是以口述方式記錄下來的,因此會有各種不同的譯本,此外,在梵文成為主導地位以前,佛經就已經含有很多中亞的源語。有非常多梵文經本失傳,但中文版本卻流傳下來,因此我們已經無法追溯原文內容,且佛經的中文譯本也漸漸成為佛經的來源。陳得宏(Chan Leo Tak-hung)提出有關中文和英文的對等問題,例如意譯(yiyi)和直譯(zhiyi),他認為意譯是極為自由的翻譯方式,接近「意思對意思(sense-for-sense)」的翻譯;而直譯則是非常直接的翻譯方式,是一種忠實於原文的翻譯方式。

   

在阿拉伯世界中,有非常豐富的翻譯傳統,直譯及意譯的兩大翻譯導向再次被提出來討論。阿拔斯王朝(Abbasid)有非常多的翻譯活動,其中主要是將希臘的科學及哲學材料翻譯成阿拉伯文,而敘利亞語則經常做為中介語。莫娜貝克(Mona Baker)描述該時期採用的兩種翻譯方式:

  1. 第一種方式,是高度字面的翻譯方式,將每個希臘字翻譯成相應的阿拉伯字,若阿拉伯文沒有相應的詞彙,則直接借用希臘字。貝克認為,這種字對字的翻譯方式,很明顯不可行,因此要採用第二種方式來修正。

  2. 第二種方式,是用「意思對意思(sense-for-sense)」的方式來翻譯,因此譯文較通順流暢。在不扭曲譯文的情況下,也能傳達原文的意思。

   

以上描述翻譯方式的用詞,都是受到古典西歐翻譯論述的影響,然而,這並沒有否定阿拉伯文化使用這兩種翻譯方式。當然,還有很多面向受到大眾的討論,例如,撒拉曼‧卡爾(Salama-Carr)比較關心翻譯策略如何幫助人們建立新的思維系統,使這個思維系統能夠成為阿拉伯-伊斯蘭文化的基石,不論是在觀念或詞語的層級上,讓阿拉伯新詞的使用增加,而不是音譯的詞語增加。阿拉伯譯者也越來越有創新的能力,能提出有啟發性及解釋力的評論。然而,古塔斯(Dimitri Gutas)反對以按時間順序的方式來解釋阿拔斯王朝時,有關古希臘的科學及哲學作品在翻譯風格上如何轉變。古塔斯強調,應該要更著重於討論社會、政治及意識形態的影響要素。他認為,由於當時需要譯者翻譯如此大量的文本,使得譯者的專業能力提升,也讓人們更了解希臘,但是翻譯風格的分歧,不能以時間推移的方式來解釋,而是要探討不同翻譯集團(譯者或贊助商集合而成的團體)之間的偏見,因為他們在翻譯不同文本時是各自獨立的,例如翻譯傑若尼克(Galenic)和希波克拉底(Hippocratic)的作品、哲學作品、亞理斯多德的《工具論(Organon)》、或歐幾里得(Euclid)的作品等等。

 

 

2.2 馬丁.路德

 

 

自從耶柔米(St. Jerome)翻譯聖經與其他宗教經典之後,西方社會開始了長達一千多年意譯與字譯的爭論,並非所有翻譯寫作都局限於這些限制,例如翻譯古希臘羅馬哲學作品的聖職人員布魯尼(Leonardo Bruni),他特別重視原文作者的風格。對於布魯尼來說,若要正確地翻譯作品,譯者必須具備一定程度的閱讀能力和文字掌握能力。

 

關於聖經翻譯,羅馬教廷堅持保護聖經意義的正確性。只要不符合教廷認可的譯文,就會遭受譴責或是禁止出版,從許多例子可以看到,該譯文譯者的命運更是淒慘。

 

   例子:

  1. 英國的神學家與翻譯家廷代爾(William Tyndale)是非常傑出的語言學家,精通10種語言。廷代爾翻譯的聖經,後來成為聖經英王欽定本(King James Version of the Bible,是《聖經》的諸多英文版本之一,於1611年出版,自誕生至今一直都是英語世界中最有權威的、最佳的一個聖經譯本)的基礎。但廷代爾後來因為聖經翻譯而被誣陷為異端,於1564年在荷蘭處決。

  2. 法國人文主義者多雷(Etienne Dolet)在1564年,因為多雷翻譯的柏拉圖對話錄中,多雷在一段描述死後世界的段落中加了一句「什麼都沒有」(nothing at all),因而被指控不相信永生,而被處死。

  3. 廷代爾和多雷都因翻譯的譯文不符合教廷期待而被處以火刑。

 

隨著聖經學的知識與研究越來越進步、當時宗教改革的氛圍和新印刷術的出現,聖經翻譯在16世紀的歐洲有了革命性的改變。由伊拉斯謨斯(Erasmus)1516年的希臘新約版本為代表。

 

非逐字翻譯的譯文和不受教廷認可的譯文,在當時都被用來當作對抗教廷的武器。最著名的例子就是馬丁.路德用區域方言來翻譯新約聖經時,因為自行增減字,而受到教廷強力譴責。

 

   ◎ 例子:

 

     《羅馬書3:28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單單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馬丁.路德翻譯時加了「單單」(allein,也就是only)一詞,但是原語拉丁文中並沒有相對等的字。教廷為此強力譴責馬丁.路德的作法,因為教廷認為馬丁.路德的德文譯本暗指,只要有個人的信念就能有好的生活,而不再需要律法的規範。僅管如此,馬丁.路德認為這樣的譯文才能完整的用德文呈現原文意思。

 

 

 

馬丁.路德反對逐字翻譯,因為他認為這有時會無法完整呈現原文意思。馬丁路德的譯文重視目標語讀者,這樣的概念十分重要。他認為譯文要口

語化、庶民化,並且老嫗能解。

 

 

 

 

 

2.3 忠實、精神與真實

 

 

阿莫斯(Flora Amos)在她的《早期翻譯理論》(1920)一書中指出,翻譯理論一直以來缺乏連貫性,翻譯的譯文也不統一。阿莫斯提到,早期的翻譯

對於字義的解釋不統一,像是對於忠實(faithfulness)、準確(accuracy)和翻譯(translation)這幾個字的解釋都是如此。    

 

凱力(Louis Kelly)在《真正的譯者》(1979)一書中研究此問題。凱利歸納出忠誠(fidelity)、精神(spirit)和真實(truth)這三個詞在歷史上紛亂

的解釋。

 

  1. 赫拉斯(Horace)不認為忠誠(fidelity)是逐字翻譯。直到17世紀末翻譯的忠誠(fidelity)才被定義為「對意義的忠誠」而非「對作者的忠誠」。

  2. 凱力認為精神(spirit)有兩個相近意思。第一拉丁文中對此一詞的解釋是具創造力和靈感適用於文學翻譯第二聖奧古斯汀用「精神」(spirit)一詞來解釋聖靈(Holy Spirit)。對於聖奧古斯汀來說,精神(spirit)和真實(truth)是不可分割的,因為誠實的譯文,才能呈現原文內容。

 

在翻譯聖典時,忠誠(對文字和意思的忠誠)、精神(字和聖靈的精神)和真實(內容的真實性)是相互連結的。但是,到了17世紀,忠誠一般只被認為

是對於字的忠誠;精神也失了宗教的意義,只被用來解釋文本或語言的精神。

 

2.4 早期系統翻譯理論: 約翰·德萊頓、多雷、泰特勒

 

17世紀的英國,翻譯理論有重大發展。當時幾乎只將希臘和拉丁詩集翻為英文,Cowley就批評這種字對字翻譯成法文或義大利文的散文,這種翻譯會失去原作的美感,所以要用我們自己的才智和創意來創造新的美感,因此他承認在翻譯奧德賽時就按自己喜好保留、去除、添加原作內容。

 

Cowley甚至提出imitation(模仿)一詞,imitation是非常自由的翻譯手法,但並不是讓譯者超越原作,而是讓原作的精隨得以重現,這卻也遭到著名英國詩人和譯者約翰·德萊頓(John Dryden)反對。

 

約翰·德萊頓對後代翻譯理論有長遠影響,在其翻譯的奧德維書信序言中,德萊頓將翻譯分為三類:

  1. Metaphrase: 完全逐字翻譯(literal translation)

  2. Paraphrase: 意譯(sense for sense),譯者保有自由度(latitude),保留原作的精神,但又不侷限於文字對譯。

  3. Imitation: 不管字也不管意,這就是Cowley所說極為自由的翻譯法,和改編相似。

 

德萊頓就批評Ben Jonson完全逐字翻譯,跟本就是應聲蟲(verbal copier);德萊頓也反對完全自由的翻譯法,也就是imitation,這雖能讓譯者更可見,卻錯得離譜,因此他崇尚意譯(paraphrase)

這三種分類對未來的翻譯理論影響頗大,但德萊頓自己在翻譯維吉爾的埃涅阿斯紀(Aeneid)時,也改變自己的立場,在完全逐字翻譯和意譯間游移不定。

 

各家翻譯原則

  1. Etienne Dolet 多雷 (法) (多雷是法國人,當時教會認為聖經神聖無比,一字一句都不應更動,否則是褻瀆神明。多雷僅僅在聖經譯本中加上一句nothing at all,卻慘遭處決。)

  多雷提出五大翻譯原則(良好的翻譯應當遵守的原則)

  1. 譯者必須熟稔原著者的概念和用詞,釐清其中複雜難解的部分

  2. 譯者必須深諳譯入語和目標語

  3. 譯者應避免逐字翻

  4. 譯者應避免生硬難懂的文字

  5. 譯者英流暢地重組文字,避免古怪不通順

由此可看出,多雷還是首推意譯,不建議採用逐字翻譯

 

  1. Alexander Fraser Tytler 泰特勒 (英)

 英國人,首次用系統化的方式研究翻譯。他認為良好的翻譯應該是目標語讀者導向(TL-reader-oriented),良好的譯文應該要像是目標語使用者會 說的話。像是英文翻成中文,就必須要像是中文使用者會說的話。 提出三大翻譯原則

 

  1. 譯作必須完整傳達原著的內容

  2. 譯作的風格用詞必須忠於原作

  3. 譯作要有原作的神韻

 

  1. 總結可看出:

泰特勒的第一點=多雷的前兩點: 要理解原著 faithfulness of the content

泰特勒的第二點=多雷的第五點: 要忠於原著的風格 faithfulness of form

泰特勒的第三點: 這點最難,要抓到神韻像模仿畫作一樣,所以不能照本宣科。

前兩點基本上就是西賽羅和耶羅米的直譯與意譯之辯

 

泰特勒三點原則是依照重要順序排列,萬一要取捨時就可以依照這重要次序,捨棄不重要的。例如: A語譯入B語時發現無法一模一樣的句子傳達語意,那就得放棄採用同樣的用詞(2),完整保留作者原本的意思(1)

 

嚴復(Yan Fu)也是採取這種方式排列出信達雅,其實他的概念就是起源自泰特勒。他在十九到二十世紀間提出信達雅,把信放在達跟雅前面,代表信實忠於原文高於用字優雅,但有時候他自己也不會遵守這個規範。

 

2.5 Schleiermacher

17世紀翻譯以模仿(imitatio)為主,18世紀重建原語的過程,19世紀則進入浪漫主義時期,Goethe, Humboldt, Novalis, Schegel 討論翻譯與不可翻譯的討論。

1813年,神學家與翻譯學家Schleiermacher是翻譯界的重要影響人物,現代新教徒神學之父(Founder of modern Protestant theology),詮釋學之父(Founder of modern hermeneutics)。詮釋學是一種浪漫主義的方法來做翻譯。非根據絕對事實( absolute truth)來做翻譯,而是利用個人內心感覺與理解來做翻譯。

Schleiermacher是第一個提出,譯者可分為兩類:

(1)翻譯商業文件的譯者稱為: Dolmescher

(2)翻譯學術類以及藝術性文本的譯者,稱為: Ubersetzer

 

第二種Schleiermacher認為需要高創作性的能力,為語言注入新活力。因為原語深植於文化,所以第二種似乎很難翻,譯出語很難完全符合,對Schleiermacher來說,真正問題在於,如何把原語作者與目標語讀者完全對應: Schleiermacher 完全脫離逐字、意譯翻譯的爭論,而且提出只有兩個方式能達到真正的翻譯。

Schleiermacher

1.不動原著,盡可能讓讀者靠近原著,也就是原著導向

2.不動讀者,讓作者靠向讀者,也就是讀者導向

Schleiermacher偏好第一種─讓讀者靠近原著(move reader toward writer)

也就是 譯文要能傳達給讀者,例如中國人在讀中文的那種意象與感覺,

所以譯者要採用異化(alienating)的翻譯方法(vs 順化naturalizing)。這種方法會帶來兩個結果:

(1)譯者要傳達他從原語收到的意像,這個意象取決於譯出語讀者的教育程度以及理解程度,而不是譯者自己的理解。

(2)有時要補充一些想像的字(imaginative word),因為有時譯出語無法完整傳達原語意象

 

Schleiermacher的影響深遠,他的不同文本分析(different text types)Reiss的文本類型學(text typology)中佔主導地位。異化與順化後來被Venuti解釋成異化(foreignization) 與歸化 (domestication)

Walter Benjamin繼承Schleiermacher的翻譯語言的洞察力(vision of language of translation )

Schleiermacher的詮釋學翻譯描述(description of the hermeneutics of translation ) 也明顯影響 George Steiner的闡釋運作(hermeneutic motion)

 

2.6英國 19-20初的翻譯理論

19-20世紀初: 原語地位(ST status )vs 目標語形式(TL form)的爭論: Francis Newman vs Matthew Arnold 關於 Homer的理論

Newman主張用古體的翻譯(archaic translation) 來實現異化,但卻視自己為觀眾所接受。 Matthew Arnold強烈反對NewmanArnold主張透明的翻譯原則( transparent translation )Arnold還指出只有學者有資格比較譯出語與原語。Bassnett 指出這種精英態度(elitist attitude)同時降低翻譯的重要性( devaluation of translation)以及邊緣化(marginalization)翻譯,也就是只有菁英能讀翻譯作品。這種想反延續到現今的英國,普遍認為譯出語永無可能達到原語境界,所以不需要翻譯。因此許多大學預科(pre-university),大學生不看譯本,在英國也很少有翻譯過的外國影片或影集出現在英國電視上。

 

2.7 Towards contemporary translation theory 邁向當代翻譯理論

 

※喬治史坦納在早期翻譯理論的分類中列出十四位提出基本或全新理論的學者,保括耶柔米、路德、德來登、施萊爾馬赫等學者。史坦納認為早期翻譯理論的重心只是探討字譯意譯這樣的二分法,而且這些名詞尚未有完整的定義。

※其他理論學者也認為主要的問題是評斷翻譯好壞的準則模糊且主觀,因此,在二十世紀後半葉,出現了翻譯現象的系統分類法以及針對翻譯概念進行操作型定義。

 

Case Studies

 

接下來的案例研究探討直譯和意譯以及這類的概念是如何影響爾後的翻譯作品。

 

Case Studie 1: Assessment criteria批評準則

 

批評準則的領域中,通常是更加專業的譯者(翻譯考試的評審以及專業翻譯的校訂者)來評斷較不專業的讀者(資淺的譯者以及翻譯考試的應試者)

 

英國皇家特許語言學家協會的翻譯學為文平是非常受到英國翻譯界的認可。二十世紀晚期,英國皇家特許語言學家協會在應考人筆記(Notes for Candidates)中提出評斷翻譯準則

準確: 完全理解原文並且精確傳達訊息:

  1. 恰當選用詞彙、慣用語、專業術語以及語域

  2. 字句連貫以及語譯邏輯連貫

  3. 技術層面,正確使用標點符號

     

精確都出現在準則1和準則4當中,以某些方式來說,精確等同於忠實,準則2是以目標語為導向,準則3是關於言談分析的理論。

 

 這些準則試圖建立清楚明白的翻譯規則。評審在應試者的評語中雖然詳細提出

 好壞的例子,但他們仍會使用較為模糊的或較為矛盾的字眼。

 

 最有趣的部分是,逐字翻譯的批評出現了四次,逐字翻譯是相對的,分為太過

 逐字翻譯(too literal)以及完全逐字翻譯(totally literal translation),當過度使用此一

 策略,譯文的自然特性會遭受破壞。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譯者準則也提出相似的翻譯原則,精確是首要的  

基本原則,譯者在完全理解原文作者所要傳達的訊息後,應該將原文

的訊息轉換為英文,盡可能對說英語的讀者留下跟原文讀者相同的印

象。然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譯者準則並不是傾向異化策略,而是

找到中介方式來翻譯。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譯者準則的特色如下:

1.    在兩個極端找出平衡,在有譯者用語特色的譯文以及聽起來像是   翻譯的譯文中找出平衡。

2.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文件翻譯中要考慮到有些目標與讀者並非母語人士。

3.    要考量文本類型來運用不同的翻譯策略。翻譯期刊的風格必須具有可讀性,翻譯具有政治敏感性的演講,必須接近源語。

7. 其中第二個特色是以讀者為導向的翻譯策略,第三個特色讓我們了解到必須針對不同類型的文本,進行不同的翻譯策略。

 

case study2

 

譯者的序文在最初幾世紀是研究翻譯方法的主要資料來源,然而一直到最近的英文出版刊物資料才變多,而現今序文的主要內容著重在更動著作新譯文的內容。著名的例子是英文版的法國名著普魯斯特的<追憶似水年華> Scott Moncrief (1920)之後 Terence Kilmartin (1981)D.J Enright Kilmartin (1992)在引文寫道因為法文原作有更動,所以要重新更動譯文誤譯的地方。

 

以下是結錄註解的內容:

「我很不想多管閒事,但譯者必須忠於原著,所以我必須忠於普魯斯特先生的

意念和語言風格,因此我做了部分修改。忠於原著,忠於意念的概念大約可追朔到17th的著作。意念和語言風格的分野也可以被視為是形式和內容之爭的源頭。」

 

用字面義去翻源語的方法受到批評,Kilmartin批評Scott Moncrief (1920)在翻法語的片語和慣用語的譯文時太貼字面,緊貼法文句法,聽起來很怪異,一點也不像英文,Kilmartin偏好譯文接近英文自然的翻法。

 

2002企鵝出版社再次翻譯法國名著普魯斯特的<追憶似水年華>

 

總編輯Christopher Prendergast和譯者Lydia Davis 在第一冊《在斯萬家那邊》的序文中顯露出更精密的意識到按字面或鬆綁翻譯的理論性議題。

 

Christopher Prendergast:

 如何把普魯斯特獨特的句法結構譯成英文是非常困難的任務。這些獨特的句法結構在法國人的耳中聽起來就常常已經很怪了,而且有許多人爭辯說怪譯的英文句法才能表達原作者的疏離語言風格。

 

Lydia Davis:

為了盡可能接近作者普魯斯特先生的作品風格,不管是用字、字序,句法、字的重複,標點甚至是聲音,句子的押韻等都要想辦法一致。

 

以上兩個個案研究可以看出翻譯理論發展出越來越多的字彙並且延續到今

也看得整個從出字面義到偏好慣用的 具有想像力的 自然譯出語的偏好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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